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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投诉监督] 实行防汛抗洪行政首长负责制 确保安全度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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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5-1 15:10:0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关于防汛抗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,现通报我区重点防洪城市(县)、大、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。希望认真履行防汛职责,确保安全度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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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N6 q6 R2 d0 j! d3 q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  n; v) j5 k4 G' ]/ T

" u6 A9 f# l. M$ f  2011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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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5-2 00:02:03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不顶不行
板凳
发表于 2011-5-3 00:02:00 | 只看该作者
地板
发表于 2011-5-4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^_^
5#
发表于 2011-5-5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6#
发表于 2011-5-6 00:02:14 | 只看该作者
闪人
7#
发表于 2011-5-7 00:02:04 | 只看该作者
8#
发表于 2011-5-8 00:02:02 | 只看该作者
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9#
发表于 2011-5-9 16:33:27 | 只看该作者
10#
发表于 2011-5-10 03:44:30 | 只看该作者
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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