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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图说沂蒙]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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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5-1 13:07:2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  (记者庞冠华)山海大道坑坑洼洼、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;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,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。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,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,敬请关注。: u! w. u9 O9 j# H4 C7 n

9 D* e1 |5 f2 H+ N( g7 `: {  1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  |; O) I, f5 C/ w& r! G$ f
2 s# {: |4 a! a3 T$ f$ v
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3-31$ S3 e9 W0 v1 K! X. T# T4 D. `
; j7 ?% t9 n8 c& ?5 ?4 T
 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,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,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,门窗不敢开,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。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,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,请你帮帮我们吧。7 p% w, w: i. V1 s

$ W. G! r" f( N/ }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20 w; q' a1 q& R, S7 F/ o+ v# K

, B* B- m: u  j  人民网网友:
4 k* w2 z% ^9 ~" \  e, p) n" @0 X# q' ]$ t* R- K2 v
  您好,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,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,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:( m; X: R- W/ c: ^6 x( d1 b

  a6 X5 |- [- X6 u4 h( }/ T6 H  去年我市出台的《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》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,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、管理、维护。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,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,修补破损路面,清理尘土,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。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、天气等因素的影响,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,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,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。
9 V% U" _: {$ ]# a
9 R# p4 j) _( w 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!
' F$ r0 r7 y& x, M( [  }0 H8 r& m8 t' g3 s7 @0 `4 L0 K: D
  2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( Q* u: A9 o  q0 Z) }* X
( k1 x- \$ @8 @$ |
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4-58 r" s" s, u7 x( h; T

7 J7 \8 f& H+ r! z  莫市长您好!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,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,看起来十分恶心。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,却成了垃圾堆,岂不悲乎。市长爱民如子,爱市胜己。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?
$ P6 w! v2 o! J1 B/ J# p
+ n' y0 O* D8 ]/ |9 r$ F% [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11. k# a( ~" ]( _8 A9 N8 {1 _

1 ^1 \# B: n9 @" d+ S& E" \  网友您好!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,现答复如下:
0 H: H( z' X  D& E4 O5 L9 y5 x: U6 @6 L8 @
 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,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。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,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,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。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,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,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,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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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5-1 14:33:07 | 只看该作者
板凳
发表于 2011-5-1 14:34:36 | 只看该作者
地板
发表于 2011-5-2 00:02:03 | 只看该作者
5#
发表于 2011-5-3 00:02:00 | 只看该作者
哦~~
6#
发表于 2011-5-4 00:02:02 | 只看该作者
吓死我啦~
7#
发表于 2011-5-5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必回  
8#
发表于 2011-5-6 00:02:15 | 只看该作者
已阅!
9#
发表于 2011-5-7 00:02:06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可是我立刻想到,这么好的帖子,倘若别人看不到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  
10#
发表于 2011-5-8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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