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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图说沂蒙] 莫恭明就防城港市政建设问题回复网友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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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发表于 2011-5-1 13:07:2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人民网南宁4月27日电  (记者庞冠华)山海大道坑坑洼洼、灰尘大得门窗不敢开;观海台下堆满垃圾袋,和优美的风景格格不入。针对网友反映防城港市政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,市长莫恭明做出了答复,敬请关注。" M$ @/ Q) C1 J9 ~

2 P! m. ]  {0 W  1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
( G8 X; k1 H8 d+ ]7 V& j7 T/ D1 `2 B6 B9 m& M
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3-31) S9 r7 a: z, M. s. i  V1 z

& _# C+ T& k" X# v) a/ K! G4 m& r  不知道你平时经常经过防城区山海大道吗,路坑坑洼洼就不说了,灰尘大得让人受不了,门窗不敢开,走在路上都不敢呼吸。打电话给区政府说了几次,一个月来都没有改善,请你帮帮我们吧。
- @0 a# g$ L0 q( F
& [4 U/ c" k; F3 W$ G2 f1 Y$ G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2
0 N3 T" b: [$ @. z" b; r. g
$ q  p8 \3 ^. E( U- E  x% H- h9 y  人民网网友:; [- A1 x& X& A7 _3 s
; B4 j# ^( N( j- q
  您好,您留言反映的防城区山海大道路况问题,此前也有网友向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并得到具体回复,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再答复如下:8 k% `+ @/ `+ v3 x8 f" {, p# D
2 ?$ |2 p; Z7 ?' C
  去年我市出台的《市与城区建设规划市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调整方案》明确了城区3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出资建设,40米以上的道路由市建设、管理、维护。山海大道现由市市政局负责管理和维护,目前该局已安排对山海路等城市道路的维修,修补破损路面,清理尘土,近期将开展进一步维修工作。由于山海大道目前的路况和周边环境、天气等因素的影响,难免会出现诸如灰尘大等问题,给周边居民和路人带来生活和出行的不便,我们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将影响程度降低。
4 z& W- k: w7 t- o8 j
& u3 S; L+ |' w5 e9 j+ ] 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!
5 b' g1 S  W! }* j) c2 B' ]
3 J& [2 h' K/ D! f" e. ?8 f  2、【留言主题】关于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
  h3 p7 f$ R4 i
8 l3 e, G. ^" [- b% O  【留言内容】2011-4-5
! F% o# a+ O: Z* @& N
" K2 Y1 ~; ~  {; Q3 |$ V  莫市长您好!阳光海岸二期工程马路对面新建了一个观海台,下面堆满了装沙的编织袋,看起来十分恶心。这本是一道优美的风景线,却成了垃圾堆,岂不悲乎。市长爱民如子,爱市胜己。怎会让这等影响市容的风景常在?4 s  `, O5 F7 s) o. G9 t

3 S6 E4 z/ D( B, z, K  【回复意见】2011-4-11
1 g) X" ~7 D" z+ u- h* y/ w5 m# X/ h7 }8 P! n) K: M
  网友您好!您留言反映的眺海平台下的建筑垃圾问题,现答复如下:
5 l$ D: d/ y/ ?
! i; }3 E4 z! B5 M. G0 B5 U( C9 p4 E  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绿化景观的眺海平台工程,于2010年12月基本建成。由于平台是由打桩建设成水泥桩作支撑的,对水泥桩按工程质量规范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维护保养,所以平台下面的沙袋尚未能及时清理。目前我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快进行对水泥桩的维护保养,及时清理沙袋等辅助建筑材料,确保项目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,还广大市民一个美丽的眺海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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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发表于 2011-5-1 14:33:07 | 只看该作者
板凳
发表于 2011-5-1 14:34:36 | 只看该作者
地板
发表于 2011-5-2 00:02:03 | 只看该作者
5#
发表于 2011-5-3 00:02:00 | 只看该作者
哦~~
6#
发表于 2011-5-4 00:02:02 | 只看该作者
吓死我啦~
7#
发表于 2011-5-5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看帖必回  
8#
发表于 2011-5-6 00:02:15 | 只看该作者
已阅!
9#
发表于 2011-5-7 00:02:06 | 只看该作者
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。可是我立刻想到,这么好的帖子,倘若别人看不到,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?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,我终于下定决心,牺牲小我,奉献大我。我要拿出这帖子奉献给世人赏阅,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,往上顶!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!  
10#
发表于 2011-5-8 00:02:01 | 只看该作者
跟着顶楼主,不顶不是好网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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